CFPS小课堂 | 家庭收入你问我答
来源:时间:2022-05-12 03:20阅读:
CFPS的个人收入包括哪些调查内容?
A:CFPS个人收入的调查内容包括非经营性收入,经营收入,亲友资助,国家政府补贴救济。
Q:CFPS个人收入在哪种工作类型中存在?
A:不同类型(农业、 非农业、 受雇、自雇)的工作由于性质的不同,收入结构有差异。如,农业工作的收入结构很少涉及到保险、福利、奖金、公积金等,而且通常以家庭为生产单位计算;而对于受雇工作,保险、福利、奖金、公积金等则是收入结构的重要内容,且这些收入往往都是个人收入。
Q:CFPS的家庭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A:CFPS家庭收入是由五大类分项收入加总而成。分别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CFPS家庭收入精细分项请下载对应年份的调查问卷,仔细阅读。技术报告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Q:CFPS家庭总收入和纯收入的差别在哪里?
A:这两种收入计算方式的差别主要在于经营性收入:纯收入扣除了经营性收入的生产成本,只计算纯收入或净收入,而总收入没有扣除成本。由于纯收入更能反映收入的流入量,从2012年起,我们就只构造和公布家庭纯收入的综合变量。
Q:为什么只有2010年的家庭经济库中会看到调整后的收入和未调整的收入?
A:因为在2010年调查问卷中没有涉及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自家生产并由自家消费的农产品的价值,这很可能导致研究者对落后地区或贫困家庭的收入估计过低——因为这些家庭农业生产的大部分产品是用于自家消费,农产品商业化程度低。对此,我们根据提问的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猪、牛等)中未销售的部分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价格计算了这些自家消费农产品的价值,调整了农业生产收入。同时,我们也保留了受访人直接回答的农业收入,即未调整的收入。由于农业收入是构成经营性收入的一部分,因此经营性收入也对应产生了调整后和未调整两个变量版本,最终反映到家庭总收入和纯收入上,就产生了调整后的家庭总收入和未调整的家庭总收入、调整后的家庭纯收入和未调整的家庭纯收入。从2012年调查起,CFPS的家庭经济问卷已将农业产品的自家消费部分纳入到了问卷中,并在构造农业收入综合变量时会纳入这部分的价值,因此就不再需要上述特殊调整了。具体内容可参考《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0年农村家庭收入的调整办法(CFPS-14)》。
Q:CFPS家庭经济库中收入部分从2012年起出现可比和不可比的情况,该怎么正确理解?
A:首先,在提问工资收入时,2010年没有提问在学阶段勤工俭学/实习/兼职收入和农业帮工收入,而2012年包括这两项,因此可比收入中就没有加入勤工助学和农业帮工收入;其次,在提问非农经营收入时,2010只提问了开办私营企业收入而没有提问个体工商户的收入,而2012年是把私营企业收入和个体工商户收入合并提问,因此2012年与2010年的可比收入就不得不割舍掉不可比的整个非农经营收入部分,只包括农业生产收入;然后,在转移收入上,2010年没有提问土地转租收入、奖学金收入等小项,因此可比收入没有计入这些小项。财产性收入在2010和2012年基本可比,因此财产性收入的可比和不可比变量取值一致。往后的家庭经济库收入部分也就存在与2010年可比和不可比了。
Q:什么时候用可比收入,什么时候用不可比收入呢?
A:如果你研究的是某个调查年份的截面收入,那我们推荐你用不可比收入,因为不可比收入囊括了该次调查所有的家庭收入项目。而如果你做的是两个或多个年份的追踪研究,涉及不同轮次之间同一批家庭收入的变化,我们推荐你使用可比收入,因为它排除了由于问卷提问内容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变化。
Q:面对复杂的数据库该如何构造家庭收入的数据?
A:构造家庭收入变量主要基于家庭经济问卷数据,但在计算工资性收入时,我们使用了个人问卷工作共用模块中回答工作收入和教育共用模块中勤工俭学/实习/兼职收入等。
Q:面对家庭经济库中多个收入变量该如何正确使用?
A:可以先从综合变量入手,在综合变量中,变量名带“_1”后缀的是指完整计算的家庭收入,而带“_2”后缀的是指与2010年可比的家庭收入。此外,带“_adj”后缀的表示经过调整,但我们也保留了根据原始数据生成的收入变量。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用我们的调整。
Q:CFPS家庭经济库的综合变量是怎么计算的?
A:在官网平台上有关于CFPS家庭经济库综合变量的整理说明。细心的用户可以在2010年(基线)数据文档中找到这个文件(《2010年综合变量整理说明》),其中包括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其它收入等综合变量的计算公式和使用条件。具体详情见www.isss.pku.edu.cn/cfps/sj/data2010/2013-07-11/180.html
Q:关于家庭收入还要注意哪些细节?
A:家庭收入的提问时段。在2010年的提问时段是“去年”,2012年则改为 “过去一年”,所谓“过去一年”并不等于“去年”,而是从调查时刻起往前推12个月,比如调查在8月进行,那么“过去一年”是指从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后来,为了进一步提醒访员和受访者收入的提问时段,2014年和2016年的问卷明确改为 “过去12个月”。
参考资料
1、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用户手册(第三版),pp 81-84.
2、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0年农村家庭收入的调整办法(CFPS-14)
3、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0年收入消费支出数据整理(CFPS-15)
4、CGSS、CHIP、CHFS和CFPS收入比较(CFPS-16)
5、2010年综合变量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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