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夜班劳动的基本现状及其职业伤害 | 文献传送门
来源:时间:2024-07-17 02:57阅读:
我国夜班劳动的基本现状及其职业伤害
期刊:《人口与经济》2023年第6期
作者:徐海东
机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23.00.055
CFPS项目办公室感谢作者团队的供稿。“文献传送门”栏目诚邀用户投稿,欢迎您介绍基于CFPS数据的优秀
成果。
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劳动法》将”夜班”和”白班”的工作时间视为同质性的,虽然8小时的夜班工作并未超出劳动
法关于工作时长的限制,但夜班工作尤其是白夜班交替的工作会造成一系列负面后果,夜班劳动应当得到
一定的规范和补偿。
不仅如此,夜班劳动还缺席了各种官方统计报告,例如由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编写的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仅统计了各行各业的劳动时长。
对夜班劳动基本状况及其职业危害的认知是推动相关立法的重要前提。本文基于202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
(CFPS)首次加入的对夜班劳动的测量,研究分析我国夜班劳动的基本现状及其对劳动者的职业伤害。
文献评述
“夜班劳动”是指劳动者在夜间——人们通常的睡觉时间——进行的劳动工作。夜班劳动既涉及到轮班制度下
的夜间工作,即劳动者定期或短期在夜间工作;也涉及到只能在夜间进行的工作。一方面,夜班劳动在提
供服务保障的连续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夜班劳动破坏了正常的人体生物节律和社会安排,
它可能会对劳动者的生物机体和社会生活造成破坏性影响。
已有大量医学证据表明夜班劳动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一方面,通过扰乱人体的代谢过程从
而影响多种健康结果;另一方面,降低人体免疫力、影响宿主-病原体相互作用的性质。许多心理学研究
表明,夜班劳动与不良的心理健康结果有关。对焦虑情绪、认知障碍、药物滥用、生活质量下降、自杀意
念等都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会增加抑郁症状的风险。其重要中介机制是”昼夜节律紊乱”和”睡眠剥夺”。
夜班劳动还可能影响劳动者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增加其在工作中或工作外的事故风险。
目前,国内研究者对夜班劳动及其职业伤害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医学领域,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医护人员
(尤其是护士)职业群体,但缺乏对更广泛劳动者群体的关注,也缺乏对健康之外的职业后果的关注。
研究设计
本研究使用2020年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以及利用2020年人口普查汇总数据来推断全国
总体状况。本研究将分析对象限定在劳动年龄人口中受雇于非农工作的劳动者。
我国夜班劳动的基本特征
根据统计推断,我国约三成的劳动者在从事不同程度的夜班劳动,涉及人口规模约1.88亿;其中,男性
中的夜班劳动者比例高达39.1%,女性中的夜班劳动者比例为24.0%。根据定义2,我国约有8258万劳动
者每周至少1次夜班,占劳动者总体的20.5%;久保(Kubo,2012)的研究定义接近于定义2,日本的夜
班劳动者比例为21.8%;由此可见,我国的夜班劳动者比例与日本相当。
男性的夜班劳动者比例比女性相对更高,但夜班劳动者的比例和夜班强度并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降低。
车间和交通运输工具是夜班劳动者比例最高的工作场所,相关职业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重度夜班劳动者的权益状况较差,他们在劳动收入、休息权、用工规范等方面处于明显劣势地位。夜班
劳动者在劳动收入方面并无明显优势,轻度和中度夜班劳动者的超时工作是他们得到相对较高工资的原
因。
夜班劳动后果的因果效应识别
因果识别方法:广义倾向得分(GPS)调整法,尽可能地控制进入夜班劳动的”自选择性”可能造成的偏
误。
夜班频次对大多数结果变量的负面影响都是存在的,除了记忆力和锻炼频次,其中绝大多数的职业伤害
效应都是线性的。这些结果说明夜班劳动造成多方面的职业伤害的因果关系能够成立。
讨论
相关部门应当充分重视夜班劳动的职业危害问题,积极推动立法。
首先,我国夜班劳动者的规模大、占比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
其次,很多用人单位对夜班劳动者的工作安排缺乏节制,这导致了夜班劳动者较为严重的过度劳动现
象,尤其是重度夜班劳动者,他们在劳动收入、休息权、用工规范等权益保障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最后,夜班劳动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生活安排造成的负面影响应当被视为职业伤害,在夜班无
法避免的情况下,应当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
现有的劳动法规并未区分”夜班”和”白班”的工作时间,这无疑是十分不合理的,相关部门(尤其是学
术研究和政策法规相关者)应当充分重视夜班劳动的职业危害问题,共同积极推进立法(首先是《劳动
法》),进而实现对夜班劳动的规范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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