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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S小课堂 | 个个网红脸,傻傻分不清,说说CFPS中那些家庭收入

来源:时间:2018-11-16 04:18阅读:

CFPS的家庭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总的来说,CFPS家庭收入是由五大类分项收入加总而成。这五大类分别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
其中,工资性收入包括农业或非农业的雇佣收入;经营性收入包括自家农业生产收入以及个体和私营企业收入的自家部分;财产性收入包括家庭出租房产、土地和其他家庭资产或设备等获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指政府的补助补贴和家庭获得的社会或私人捐赠的钱物价值;其他收入包括礼物礼金和填报在“其他收入”一项的收入。

 

在构造家庭收入综合变量时,我们先将所有涉及收入的题目按照这大类进行划分,分别计算这五大类分项的收入并构造对应的综合变量,继而加总得到总计收入。CFPS在2010年和2014年还要求受访人直接估计过去一年家庭各项收入加起来的总计收入,如果前述的分项加总收入为0值或缺失值,我们会使用受访人直接回答的总计收入或我们构造的总支出综合变量取值(当家庭总支出不为0时)来插补。

 

总收入vs纯收入

 

只有2010年家庭经济库同时发布了总收入和纯收入。这两种收入的计算方式的差别主要在于经营性收入:纯收入扣除了经营性收入的生产成本,只计算纯收入或净收入,而总收入没有扣除成本。需要说明的是,对于纯收入或净收入有负值的亏损情况,我们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按0值计算,而将亏损部分反映到财产综合变量的计算上。由于纯收入更能反映收入的流入量,从2012年、2014年起,我们就只构造和公布家庭纯收入的综合变量。

 

调整后的收入vs未调整的收入

 

只有2010年的家庭经济库中你会看到这两类收入。实际上,收入所调整的部分仅涉及到农业生产收入。之所以会调整是因为在最初设计2010年问卷时没有考虑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自家生产并由自家消费的农产品的价值,这很可能导致研究者对落后地区或贫困家庭的收入估计过低——因为这些家庭农业生产的大部分产品是用于自家消费,农产品商业化程度低。对此,我们的调整根据主要的几类问卷中提问的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猪、牛等)中未销售的部分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价格计算了这些自家消费农产品的价值,以此调整了农业生产收入。同时,我们也保留了没有经过此调整的受访人直接回答的农业收入,这就是未调整的收入。由于农业收入是构成经营性收入的一部分,因此经营性收入也对应产生了调整后和未调整两个变量版本,最终反映到家庭总收入和纯收入上,就产生了调整后的家庭总收入和未调整的家庭总收入、调整后的家庭纯收入和未调整的家庭纯收入。
从2012年调查起,CFPS的家庭经济问卷已将农业产品的自家消费部分纳入到了问卷中,并在构造农业收入综合变量时会纳入这部分的价值,因此就不再需要上述特殊调整了。

 

与2010年可比收入vs与2010年不可比收入

 

从2012年起,使用家庭经济库的用户就会发现开始出现了可比收入和不可比收入两个版本。这主要是因为2012的设计团队对家庭经济问卷做了重大调整,导致2010和2012年问卷的某些收入内容不可比。
内容上变化较大之处包括:在提问工资收入时,2010年没有提问在学阶段勤工俭学/实习/兼职收入和农业帮工收入,而2012年包括这两项,因此可比收入中就没有加入勤工助学和农业帮工收入;在提问非农经营收入时,2010只提问了开办私营企业收入而没有提问个体工商户的收入,而2012年是把私营企业收入和个体工商户收入合并提问,因此2012年与2010年的可比收入就不得不割舍掉不可比的整个非农经营收入部分,只包括农业生产收入;在转移收入上,2010年没有提问土地转租收入、奖学金收入等小项,因此可比收入没有计入这些不可比的小项。财产性收入在2010和2012年基本可比,因此财产性收入的可比和不可比变量取值一致。2014年沿袭了2012年的问卷,因此也生成了与2010年可比收入和与2010年不可比收入两个版本。
什么时候用可比收入,什么时候用不可比收入呢?如果你研究的是某个调查年份的截面收入,那我们推荐你用不可比收入,因为不可比收入囊括了该次调查所有的家庭收入项目。而如果你做的是两个或多个年份的追踪研究,涉及不同轮次之间同一批家庭收入的变化,我们推荐你使用可比收入,因为它排除了由于问卷提问内容不同而导致的收入变化。

 

你需要知道的其他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家庭收入的提问时段。在2010年的提问时段是“去年”,2012年则改为“过去一年”,所谓“过去一年”并不等于“去年”,而是从调查时刻起往前推12个月,比如调查在8月进行,那么“过去一年”是指从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后来,为了进一步提醒访员和受访者收入的提问时段,2014年的问卷明确改为“过去12个月”。

 

家庭收入的回答人。家庭收入可以由不止一个人来回答。在回答人的角色上,我们规定了三类人:最熟悉家庭财务的受访者、农业生产的管账人、家庭个体生意或私营企业的管账人。当然,这三个角色很可能是同一人或者所有的内容都是由最熟悉家庭财务的受访人代答。
构造家庭收入的数据来源。构造家庭收入变量主要基于家庭经济问卷数据,但在计算工资性收入时,我们使用了个人问卷工作共用模块中回答的工作收入和教育共用模块中的勤工俭学/实习/兼职收入等。

 

CFPS收入数据采集有哪些遗憾?

 

追踪调查实际的问卷设计经常在保持历年可比性和改正不足的决策之间左右为难,这在采集家庭收入的设计上尤其体现出来。但是CFPS团队的决策是:如果出现问题,就要尽可能及早改正,这虽然会损失一、两期数据的可比性,但却保证了数据采集的长远质量。

 

CFPS变更问卷的遗憾和教训也可以成为其他调查的经验。对于家庭收入的采集,2010年设计的最大遗憾是漏掉了农业生产的自家生产并消费部分,导致需要事后对数据进行调整。而2012年收入在设计上的最大遗憾是没有在家庭层面上直接提问家庭所有成员的工资性收入和所有收入的总计。所以,2012年工资性收入都是从个人问卷提取并汇总到家庭层次的,这对于家庭中受雇成员没有接受个人访问的情况就不得不依靠插补,而没有直接提问的总计收入则让后期清理缺少了一个数据检查的信息来源。

 

总的来说,CFPS 2010年的收入设计与2012年以后的设计存在较大差别,2012年以后的设计基本上是以2012年为蓝本,但不断改进2012年提问中的不足之处。因此,那些傻傻分不清的问题在2014年和2016年的数据中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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