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i-corruption and poverty alleviation | 文献传送门
来源:时间:2024-07-17 04:10阅读:
Anti-corruption and poverty alleviation: Evidence from China
期刊: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作者: Linsong Hana, Xun Lib, Gang Xua
机构:a Nankai University b Wuhan University
DOI:10.1016/j.jebo.2022.09.001
CFPS项目办公室感谢作者团队的供稿。“文献传送门”栏目诚邀用户投稿,欢迎您介绍基于CFPS数据的优秀
成果。
研究动机
扶贫和反腐倡廉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减贫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中
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工作,使数亿人摆脱了贫困。具体来看,基于世界银行1.9美元的
贫困线(2011年国家线),贫困率从1984年的67.2%(93.6%)下降到2010年的6.77%(9.41%)。
鉴于经济学中制度与贫困之间的重要理论联系,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重要的研究问题:贫困率下降在多大程
度上可以归因于反腐倡廉的努力?中国的反腐倡廉是否促进了包容性经济增长,进而有助于减轻贫困?如
果上述命题成立,潜在的机制是什么?本文试图利用2013年以来的反腐倡廉运动这一准自然实验来探究上
述问题。
数据及实证策略
本文使用2010—2018年5轮的CFPS面板数据,并以家庭为分析单位。文章根据受访者对与腐败相关的陈述
所给出的主观评价(RCI),构建一个连续型双重差分模型,以探究反腐倡廉运动对贫困发生率的影响及其
机制。在贫困户识别上,本文采用基于收入的贫困衡量标准,即使用CFPS中调整后的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信息
作为识别贫困的核心变量。本文采用文献中三个流行的贫困标准:前两个标准是世界银行最近提出的每人每
天3.2美元(中低收入国家标准)和5.5美元(中高收入国家标准)的绝对贫困线(均为2011年PPP),此
外本文还以全省家庭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作为识别相对贫困的标准。主回归分析中的样本为2010年
或2012年家庭人均日收入低于2倍贫困线(2 x $3.2)的潜在贫困家庭。
实证结果分析
1. 主要结果
表1中的3个Panel的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家庭人均收入的对数以及以3.2美元/天、5.5美元/天和省人均可支
配收入的40%(相对贫困线)作为贫困划分标准的虚拟变量。实证结果显示受到反腐倡廉影响越大的地区其
收入的增加越多且贫困率的降低幅度越大。以Panel B的第(3)列为例,结果显示RCI每增加一个标准差,
陷入绝对贫困的概率就会降低约1.7个百分点。由于回归中的潜在贫困家庭样本在2013年以前的平均贫困发
生率为45.5%,上述结果意味着贫困率降低了3.7%。这一基本结论在更换模型设定、替代关键变量和改变样
本选择标准后依然十分稳健。
图片来源: 作者提供
2. 机制分析
根据相关理论和已有文献,文章进一步探讨了四个潜在渠道,即政府补贴的获得性、营商环境、正规金融支
持和公共产品的提供。实证结果显示反腐倡廉主要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的获得性、改善营商环境和加强正规信
贷支持这三个机制降低了贫困率。
图片来源: 作者提供
3. 异质性
本文进一步检验了反腐倡廉的再分配效应,即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受到该政策的影响程度不同。数据分析时,
本文以家庭人均收入的对数作为因变量,使用面板分位数回归方法进行估计。与预期和前文的发现一致,下
图显示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反腐倡廉的增收效果逐渐减弱。特别是,在收入水平的第40百分位数以下,
政策效果非常大并且在统计上显著。这一经验证据再次证明反腐倡廉主要惠及低收入群体。
图片来源: 作者提供
研究结论
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本文发现2013年以来的反腐倡廉增加了贫困群体的收入并降低了贫困
发生率。本文验证了减贫效应背后三种可能的机制:增强政府补贴可获得性,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加强正规金融
支持。本文的主要政策启示是反腐倡廉有利于包容性的经济增长,进而降低贫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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